农村建房可能有新规定,自建房或改建新房需按相关程序办理,否则不符合要求的,必须按措施拆除。但是,只要你不非法建造,你就不会有任何问题。毕竟,政策是建立在保护农民朋友权益的基础上的。
那么具体的新规定是什么?
1.如需装修房屋,须携带相关房产资料及房屋装修书面申请文件到相关部门申报;
2.如果房屋需要装修,而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丢失,那么尽可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证明,同时也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部;
3.如果需要装修房屋但没有房产相关材料证明,则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,然后才能申报。
另外,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,所以农民朋友在建房前应该到相关负责部门询问要求,不要盲目开工,否则一旦建房,如果不符合规定那就麻烦了。
农村住房建设注意事项
1、在现有宅基地上建造
这种情况是翻旧房子或者在已经获批的宅基地上盖房子。根据规定,村民建房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,并通过村民会议。之后,可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、户籍证明、拟建房屋施工图或平面图、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等材料到乡(镇)政府审批,拿到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,就可以放心了。房子建好了。
2、重新申请宅基地建设
申请流程与上述基本相同,只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,须报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核,农村考核合格后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。此外,在材料准备方面农村自建房,除户籍证明等三项外,如需占用农地,还应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地的说明。
3、建造3层及以上的建筑物
2018年1月27日起施行的《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,农村建筑工人个体不得承担建筑面积为3层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。 300平方米及以上,或跨度6米及以上。. 还要求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,应当委托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,并报乡(镇)人民政府纳入工程质量监督。
4、宅基地有偿使用,有偿提现
江西等省正在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、有偿取款和农民自主经营。主要针对超面积宅基地的使用农村自建房,对超标但已开工建设的农村宅基地,经确认的超占面积有偿使用。
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建设条件、主动放弃建房资格、主动退出宅基地的,给予补偿和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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