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(暂行)》的通知
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湖北省自建住房安全检查技术指南(试行)》并转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——建成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技术要点(试行)”
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湖北省自建住房安全检查技术指南(试行)》并转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——建成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技术要点(试行)”

2022-06-13 15:37 |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索引号

/2022-19971

类别    

城乡建设(含住房)

出版商
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发布日期

2022-06-10

文字    

厅头[2022]1017号

有效状态

有效

文件名
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湖北省自建住房安全检查技术指南(试行)》并转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——建成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技术要点(试行)”

市、州、县(市、区)、神农架林区住房(城)建局、武汉市住房管理局、仙桃、天门住房保障中心:

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湖北省自建房安全检查技术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简称《技术导则》),现为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技术导则》《自建房结构安全检测技术要点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要点”)发给您,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。

各地组织在落实排查整改工作中,要充分学习掌握《技术导则》和《技术要点》的相关要求,严格按照以下工作要点组织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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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生命至上”的理念自建房,全面压实地方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,把调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。同时,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充分利用现有资源,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排查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、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起来。违法建设和违法建设,细化分工自建房,形成合力。

二是加强宣传培训。认真做好调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,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调查工作。充分利用多媒体渠道,深入宣传自建房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。同时,加强检验人员选拔,选拔具有房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、鉴定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。只有通过培训才能工作。

三是加强质量控制。调查人员应严格按照《技术导则》和《技术要点》的要求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,并按一楼一表收集相关信息。诚实可靠。

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,请及时反馈到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。

联系人:孔军

电话:

附件:

1.湖北省自建房安全检测技术导则(试行)

2.住建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检测技术要点(试行)
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2 年 6 月 10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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