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住宅出租计税说明 发布日期:2019-01-31 17:02 来源:厦门 税务名称:[大][中][小]打印本页[下载]私人住宅的征税方式主要有两种租金:按实际征收(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)和应税租金征收。两种收款方式均可用于开具发票。个人出租物业集合有两种类型:住房和非住房(体现为工厂、办公室、商业等)。1、按实际征收的税额计算(例如按月计算): (1)增值税:住房类增值税减征1.5% 征收率:增值税=月租金收入/(1%2B5%)×1.5%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%的税率征收:
(2019年1月1日开始减半征收。)以上2-7项相加自建房成本,即“城建税%2B教育费附加%2B地方教育费附加%2B房产税%2B土地使用税%2B印花税”,假设称为相关税费(下面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用到)。(八)个人所得税 私人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: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、准确的成本费用证明,不能准确计算房地产租赁成本的,应纳税所得额为:按租金收入的5%计算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),”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 出租房屋的自然人,减按1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;出租非住宅房屋的自然人按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 出租房屋的自然人,减按1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;出租非住宅房屋的自然人按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说明:(1)转租收入按核定征收申报时(仍为不含税收入的增值税)自建房成本,转租人支付给一手出租人的租金不得扣除。(2)如果各项税费由出租人承担,则出租人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为“租金收入%2B各项税费”,作为计算依据。(三)公式中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屋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第二条第(一)款确定(财税[2008]24号)具体而言,个人出租房屋所得,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,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所得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。私人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按实际情况征收时: 1.(增值税不含税收相关税费(不含增值税)-修缮费)≤4000元(修车费必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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